纺织服装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2023-09-26 浏览量:

纺织服装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制度

实训室是实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训室安全是实训室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各实训室做好安全工作,保证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实环境,保护实训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学校资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实训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纺织服装学院实训室安全、卫生工作记录》的记录情况,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督促及时整改。

第二条安全检查采取多种检查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学院大检查、季节性检查、假期前检查、日常检查和抽查,全面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

学院大检查: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学院安全大检查中的实训室专项检查。

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性特点,有重点的进行安全检查。

假期前检查:每年的寒暑假前,对各实训室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日常检查与抽查:组织人员经常性的对实训室进行检查和抽查,对用火、用电、用水、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条 各种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认真填写《纺织服装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令其纠正。

第四条 实训室以及设备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应急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条 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制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定时清查危险品数量和存储情况。

第六条 检查用电安全,应注意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第七条 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训室的安全用电工作及电闸启闭等由实训室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 实训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的场所,必须经实训室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

第九条 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相关人员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院报告。学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第十条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下发《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责任人、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十一条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组和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

十二条实训室安全检查小组,经常性地对所属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