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委办公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是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15人,在校生10813人。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7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3个专业。学校拥有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办学以来,学校师生在各类大赛中获省部级奖项151项,其中国家级14项,国家金奖1项。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的考试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3.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2)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4.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我校2026年江西省单招计划数为11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4 | 三年 | 学费待定,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规定为准。 |
2 | 工程造价 | 440501 | 4 | 三年 |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8 | 三年 | |
4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4 | 三年 | |
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5 | 三年 | |
6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410113 | 4 | 三年 | |
7 | 现代纺织技术 | 480401 | 2 | 三年 | |
8 | 纺织品设计 | 480406 | 4 | 三年 | |
9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480411 | 4 | 三年 | |
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80402 | 4 | 三年 | |
11 | 空中乘务 | 500405 | 4 | 三年 | |
12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500412 | 6 | 三年 | |
13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4 | 三年 | |
14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500408 | 5 | 三年 | |
15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2 | 三年 | |
16 | 护理 | 520201 | 2 | 三年 | |
17 | 康复治疗技术 | 520601 | 2 | 三年 | |
18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2 | 三年 | |
19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6 | 三年 | |
2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8 | 三年 | |
21 | 智能物流技术 | 530809 | 8 | 三年 | |
22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4 | 三年 | |
23 | 旅游管理 | 540101 | 4 | 三年 | |
2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4 | 三年 | |
25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4 | 三年 | |
26 | 中西面点工艺 | 540203 | 2 | 三年 | |
合计 | 110 | ||||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条 考生于2026年3月9日9:00-11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网上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报考流程、考试要求、招生院校及专业和注意事项,阅读并签订《江西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6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未签订承诺书试卷成绩视为无效)。每名考生限报1所院校,选报我校院校代码5988,可选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2次。调剂过程中未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或没有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的考生,不得调剂至空中乘务专业。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一条 我校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合卷),满分每科各100分,总分200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所有报考高职单招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县考试中心安排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于3月23-27日自行在“高职单招报考系统”下载打印文化统考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11:30。
4月13日前后,考生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本人分数。考生可于4月13-14日在网上申请成绩复核,4月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详细考试方案将于3月15日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https://www.tarp.edu.cn)。
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考试内容及分值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命题、施考、评卷(评分)各环节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开展。测试内容依据专业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总分为250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录取方法
1.学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
2.如出现缺额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对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官网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三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十六条 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住宿费600-800元/生/年。
2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委的监督。
第十九条 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
第二十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997-8662023。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十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997-8662266,8662277。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邮政编码:843300。
电子邮箱:tlmzyjy@163.com。
QQ咨询群:88709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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