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4741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5.学习形式:全日制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6.学院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7.学院网址:https://www.tarp.edu.cn
8.学校概况: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4人,在校生8511人。学院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0个专业,获国家级奖项23项,国家金奖1项,师市级及以上奖项211项。立项国家、省部级课题17项,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2个。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联合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区内院校联盟组织的高职单招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院校联盟测试成绩作为学校2025年分类考试录取的依据,没有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联合测试时间由院校联盟公布。
四、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7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优先满足排名靠前的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调剂到专业组内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考生勾选“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我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只能在投档的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中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或身体、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录取结果查询
2025年4月24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录取查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查询录取结果。
投档录取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学校官网进行(https://www.tarp.edu.cn)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已被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招生考试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五、重要提示
(一)广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广西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教育部规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入学与注册
(一)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二)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资助及优惠政策
(一)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二)学生毕业后在兵团范围内就业一年及以上,且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享以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每生三年6000元。
2.教材和交通补助每生三年3500元。
3.学费补助最高3500元/年,三年合计10500元。
(三)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四)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八、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997-8662266,8662277
投诉电话:0997-8662023
QQ群:910396530
电子邮箱:tlmzyjy@163.com
学院网址:https://www.tarp.edu.cn
邮政编码:843300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九、其他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